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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版62条”全方位扶持小微企业


时间:[2012-09-18]   出处:[青岛财经日报]

我市出台意见突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用工难等实际问题

  昨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发14号文件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62条新政包含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降费减负、融资支持等内容,突出解决小微企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融资难、用地难、用工难以及缺技术、缺人才、缺管理等实际问题。

    小微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小微企业14万户。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小微企业面临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利润下滑等棘手难题。此次《意见》是我市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0政策和年初出台《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之后的又一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实施后将进一步优化我市小微企业发展环境、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

    创建财政投入新机制

    逐步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推动公共服务体系及融资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突出财政资金的普惠制原则,向小微企业倾斜。创新财政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投入机制,注重财政与金融相结合、与科技相结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综合运用贴息、资助、风险补偿、担保补助、创业投资等多种方式,引导银行及社会资本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投入。

    按照财政部、工信部要求,明确政府采购小微企业的份额和价格优惠幅度,部门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采购金额在一定限额以下的项目,允许对小微企业实施定向采购。

    可为企业减负五亿元

    20127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征收4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免征小微企业的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对所有企业暂停征收,完善投资项目落地审批涉及的7项收费征缴环节,降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等16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根据初步统计,实施新政后估算可降低企业费用5亿元。

    缩短证照办理时间,各类企业登记许可申请在 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下7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退役士兵、残疾人等符合绿色通道条件的申请人创办中小微企业的,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放宽登记注册时间和出资时限,鼓励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可给予补贴,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落实已出台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自谋职业扶持金、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政策。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同样给予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

    三亿元补偿贷款风险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量。推进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大市级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持力度,鼓励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降低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担保收费。财政资金对担保机构的担保补助实行基数内按照不超过1.5%的原比例补助,新增部分不超过2.5%的比例补助,并将每家机构补助上限由原来不超过1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扩大小微企业低收费贷款周转金服务规模,鼓励符合条件的投融资机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按要求开展中小微企业低收费贷款周转金业务,市财政按贷款周转金0.3%的比例将补助资金拨付投融资机构,由投融资机构将补助资金支付给中小微企业。

    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市财政筹集3亿元信用保证金,用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对蓝色、高端、新兴板块及其他市政府重点支持发展领域的新增信用贷款,承诺风险补偿比例提高至5%。鼓励小微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融资,建立融资租赁业务补助机制,对通过融资租赁渠道融资的小微企业,按不超过实际融资额的2%给予补助,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引导小微走品牌路线

    实施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培育计划推进中小企业百家专精特新企业升级工程千家高成长小企业成长工程万家初创型小微企业培育工程。在资金扶持、融资担保、土地供应、税收减免等各方面予以倾斜。对每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和企业,从市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中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并优先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小微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进入战略性新, 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打造细分行业领军企业成长梯队。

    支持小微企业实施品牌战略,设立品牌培育引导资金,完善知名品牌奖励政策,重点培育引导小微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构筑品牌培育培训平台,通过多种形式对小微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在全市小微企业中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保证能力。引导小微企业主动对接品牌大企业,围绕产业链配套调整产品结构。

    资金补贴拓国内市场

    帮助小微企业拓展国际市场,通过举办跨国采购会,邀请国际零售巨头来青进行一对一对口采购洽谈,参加国际知名专业展会等形式,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在产业链和配套体系较为完善的产业集聚区推进出口基地建设工作,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推进落实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简易承保方案,增强企业的出口风险抵御能力,帮助企业用好自贸区关税优惠政策,扩大对新兴市场出口份额。

    引导小微企业开拓国内市场,选择国内有影响的城市,通过组织企业走出去参加展销会、推介会和举办展会等形式,为企业扩大品牌影响和产品销售开拓渠道。提高小微企业开拓市场财政资金补贴,增加小微企业参加行业性专业展会的展位、特装等补贴项目。

    充分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聚集优势,鼓励小微企业使用电子商务降低成本、拓展市场。加强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支持电子商务的公共平台建设,完善青岛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功能,帮助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开拓市场。

    着力促集聚集约发展

    引导、支持建设小微企业集聚园区,缓解企业用地难。鼓励在产业集聚区内以园中园的形式,集中建设标准厂房,租赁或出售给小微企业用于生产经营。各级政府在制定年度用地计划时,优先安排小微企业产业园土地指标。根据园区规模、多层标准厂房比例、配套公共服务、容纳小微企业数量等情况,经认定后给予补助或股权投资扶持,其中,补助方式最高不超过50万元,股权投资方式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优化小微企业集聚发展环境,选择重点中小企业聚集区、产业园区服务平台进行扩建升级,培育社会化技术、信息、物流、检测及创业孵化等专业公共服务平台,引导小微企业向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聚。支持小微企业入园发展,对进驻市级以上产业基地的初创小微企业,按其当年支付的租金给予适当补贴。根据产业布局和区域特色,研究制定各区域孵化器建设方向、规划布局和建设方案,5年内孵化面积达到1200万平方米,制定孵化器扶持政策,引导创新要素向孵化器聚集。 本报记者 陈栋

    对话:

  在《意见》出台后,针对小微企业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市经信委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的采访,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记者:国务院14号文件和省政府28号文件对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市新出台的扶持政策为何没有明确具体数额?

    答:目前,我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模为5430万元,具体为中小微企业融资补助、服务平台建设补助、购买中介服务、专精特新培育、市场开发补助、企业培训等方面的扶持内容。从今年开始,专项资金规模将随财力增长逐步增加。

    记者:《意见》指出20127月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征收4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免征小微企业的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对所有企业暂停征收,这11项收费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自201271日至2014131日暂停征收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注册登记费;《汽车客货运单据》工本费;税务发票工本费;农机监理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暂准进口通关单证册收费(ATA单证册收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土地登记费。暂停征收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渔业环境监测费;水产品质量检测费。另外,在大沽河治理期间临时性暂停征收大小沽河河道采砂管理费,待大小沽河河道内砂场审批恢复后继续征收。

    记者:《意见》加大了担保的补助力度,此举对推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有何重要意义?

    答:近年来,得益于政府扶持政策1 的激励和撬动,我市中小企业担保业务迅速扩大,连年实现翻番,2011年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额达到158亿,居全省第一,解决了近3000家企业的融资问题。2009~2011年实施政府风险补助以来,共计3000多万元的政府补助已撬动新2 增担保贷款286亿元,相当于放大了700多倍,担保已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不可或缺的一条重要渠道。随着担保业务额的不断扩大,继续保持原有的补助规模,难以有效地起到政府的增信和分; 险作用,因此在此次出台的贯彻意见中,相应加大了政府对担保的风险补助额度,并对新增部分加大补助比例,以期通过政府的增信和分险作用调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担保业务规模,从而使更多的中小企业受益。

    记者:《意见》提出建立再担保机制,为担保机构提供增信分险,探讨建立银行与担保风险共担机制,请问,我市再担保以及银行与担保风险共担是什么现状?

    答:目前我市的再担保机制正处于探讨阶段,先期拟通过组建担保联盟促进担保机构间的联保、分保合作,条件成熟时建立再担保基金或再担保机构,提高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和实力。目前我市少数担保机构和银行在解决优势企业融资方面也已建立了风险共担机制,可以说在这方面已经破题,但合作的机构数量和规模偏小,下一步随着担保机构规模和实力的增加,将逐步探讨推进建立多种形式的风险共担合作机制。

    记者:《意见》提出要扩大小微企业低收费贷款周转金服务规模,请问我市是怎么运作的?

    答:与外地大多数以政府出资提供贷款周转金服务的做法不同,我市在解决企业贷款周转困难方面采取的是以财政补贴的方式撬动社会服务机构采取自控风险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近三年累计用511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撬动社会机构为1000多家企业提供低成本资金周转117.2亿元,且企业的资金周转成本平均只有市场价的1/5,有效解决了企业资金周转暂时困难问题,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在此次意见中,将开展资金周转服务的机构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提供低成本业务的机构,以进一步扩大服务企业的覆盖面,解决更多企业在当前形势下资金周转难题。

    记者:《意见》提出市财政筹集3亿元信用保证金,用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请问具体怎么运作?

    答:从去年开始,我市建立了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余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按一定比例确定风险补偿指标。2011年共确定风险补偿指标3402万元。在此次意见中进一步扩大了风险补偿的比例,对蓝色、高端、新兴板块等方面的新增信用贷款将承诺风险补偿比例由原来的2%提高到5%,并将总指标额度扩大到3亿元,从目前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情况看,3亿元的补偿指标可以有效消化金融机构小企业预期新增不良贷款,有利于调动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本报记者 陈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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