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外贸出台新政,提高通关效率、减免收费,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本报讯 面临多重挑战的青岛外贸迎来重大政策“推手”。近日,我市正式出台 《关于促进外贸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从财税金融、产业结构调整、政府服务等多个层面,优化青岛外贸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在改善外贸发展环境上,意见要求,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将应退税款退付给企业的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减至18个工作日。取消小型企业、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退税审核期12个月的规定,企业申报后,当月即可办理退税。扩大贸易融资规模。加大对进出口生产型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快推广“小微企业信保易”方案,切实提高小微企业抵御国际市场风险能力。
意见要求,提高效率,减免收费,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口岸通关效率。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降低后的检验检疫收费标准。落实外汇管理改革措施,为外贸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和服务。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规范发展,继续推广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在改善外部环境的同时,青岛还将加强引导,着力调整优化外贸结构,增强其“内生力”。加快推动出口结构调整。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拓展。积极培育出口新增长点。全面拓展多元国际市场。深入实施国际市场开拓计划,巩固扩大欧洲、美国、日本等发达经济体市场,大力拓展俄罗斯、南亚、中东、非洲、拉美等新兴经济体市场,深度挖掘东盟等自贸区市场潜力。
根据意见,青岛将优化进口商品结构,稳定和引导大宗商品进口,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适度扩大消费品进口。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探索建立“稳出口”与“扩进口”相结合、“稳外需”与“扩内需”相结合的内外贸融合式发展新机制,加快转变商务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区市海关特殊监管区转型整合发展。
据市商务局数据显示,青岛市属企业今年1月-10月份完成进出口总值581.79亿美元,同比增长3.6%。其中,出口331.13亿美元,同比增长1.7%。 (本报记者 沈俊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