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企业自身层面来分析,中小企业动产抵押难主要体现为“三不”。
一是企业对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工商干部调查发现,无锡市近90%的企业不了解《担保法》、《物权法》中有关抵押的内容,56%的企业完全不知道动产抵押担保融资形式,93%的企业不了解浮动抵押,绝大部分企业不熟悉动产抵押登记的办理程序。
二是企业抵押能力不足。调查发现,大部分中小企业缺乏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多数企业成立时间不长,短时间内很难达到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管理水平,得不到相应的信用认定和授信等级。
三是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不高。一些中小企业内部管理混乱,财务制度不完善,相关数据缺失严重,基本无抵押信贷条件,给评估机构、担保机构以及金融机构实施动产评估带来很大难度。
2.从金融机构层面来分析,中小企业动产抵押主要体现为“两高一低”。
一是贷款门槛高。目前,多数金融机构在执行信贷政策时对贷款人要求较高,一律按照国有大中型企业授信标准执行,选择动产抵押贷款对象时“择大弃小”现象明显。
二是贷款成本高。多数金融机构为了避免潜在的金融风险,对动产抵押贷款增加诸如保险公司承保、担保公司担保、公证等条件,要求企业直接支付费用,或由银行支付再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最终转嫁到企业身上。
三是抵押物价值低估。在动产抵押中,银行为保护自身利益往往大大低估抵押物价值。
3.从担保机构层面来分析,中小企业动产抵押存在现实困难。
由于银行贷款相对困难,部分中小企业把目光投向了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财务公司等非银行融资机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但费用高、程序多、周期长等现实问题比较突出。
4.工商机关帮扶中小企业融资的对策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借助报纸、电台、电视台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借助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等时机,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物权法》、《担保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积极引导鼓励中小企业运用动产抵押盘活资产。
二是搭建优质服务平台,主动靠前服务。以政府名义发文,由工商牵头,联合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搭建动产抵押登记服务平台。制定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措施,开设“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登记服务。强化行政指导,大力推行重点企业帮扶、银企对接和动产抵押登记难题会商等制度。
三是出台优惠政策,扩大抵押范围。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进一步出台优惠政策,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度扩大动产抵押人范围,鼓励个体工商户和农资产品生产经营者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业务。适度扩大动产抵押物范围,鼓励企业以半成品和成品作为抵押物办理动产抵押融资。适度扩大抵押权人范围,积极协调各大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受理动产抵押贷款业务,方便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
四是完善信用体系,加强行政指导。指导和帮扶中小企业完善信用制度,规范信用管理。指导企业依法签订履行合同,保证企业合同、财务等有关资料真实、完整,以良好的信誉赢得银行的信任和支持。指导企业通过结构调整、节能降耗、拓宽经营渠道、转变发展和增长方式,加速资金流转,强化应收账款管理,降低企业对借贷资本的依赖,提高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
五是拓宽登记领域,积极助企融资。对不具备房产证、土地证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资产,例如船坞、驳岸、堆场等,以及有实际使用价值的企业固定资产,建议以政府令或地方立法名义纳入动产抵押登记范畴。与此同时,鼓励企业办理浮动登记和一物多押登记。
六是规范登记程序,防范信贷风险。严格按照《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办理登记,注重抵押登记的工作质量,确保登记程序合法规范,手续齐备。同时,进一步改进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方法,发挥工商机关的企业监管职能作用和信息管理系统优势,及时审查抵押人的工商登记信息,建立风险防范提示机制,提示抵押权人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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