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条”4个月冲刺
操作政策分头制定
“20条”从酝酿到成熟,中间只有4个月时间。
早在今年4月,国务院高层就将“进一步启动民间投资,保增长”的政策制订任务分解到国家发改委、央行、住建部、工信部、财政部等相关部委。
这当中,“20条”是被作为这些部委具体政策的总体性指导意见,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将以国务院文件的高规格出台。
到6月1日,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已拟出“20条”的第一稿。其后的6月中旬,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调研组,选择铁路、民间金融、市政、公共品四主题分赴湖北、浙江、四川、深圳等地调研,进一步征求地方意见。
“20条”在酝酿中得到来自民间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在浙江台州调研时,现场坐了满满一屋民间金融人士,很多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典当行,咨询公司纷纷派代表参加,整整谈了一天”,一位参与调研的发改委专家描述说,国家发改委官员在会上详细地问了很多问题,“调研非常开放”。
“结果发现很多领域民间投资起不来。”一位参与湖北调研铁路领域民间资本投入情况的专家说,调研组看到,尽管开放非公资本进入铁路领域已有多年,但比如中部某地区在此次保增长计划中,新建铁路总投资达到3000亿元,而投资来源大多是铁道部与当地政府合资模式,几乎没有民资进入。
个中原因是铁路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主导了设计、工程造价及概算、招投标等环节,参与的民间投资者缺乏话语权,只能被动面对较大幅度调高概算或变动技术方案的风险。
此外,因无法在运行图铺化、行车调度、车辆配置、收入清算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很多民资入股铁路经济效益差,生存困难,从而迫使部分先期进入的民资不得不退出。
发改委调研组在金融领域也发现同样的问题。比如按村镇银行规定,必须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当主发起人,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0%,其他自然人持股不得高于10%。“这导致本来为民间金融寻找出路的小型金融机构,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变成大银行的子公司或派出机构。”一位参与调研的发改委专家说。
在综合这些调研结果和各方意见后,“20条”经三次修改,于8月上旬提交国务院。据了解,和5年前出台的“非公36条”一样,“20条”仍属于指导性文件,内容以原则性规定为主。而民营业界期待的可操作性政策,则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制定。
这些操作性政策可望在“20条”出台前后陆续推出。这当中包括由央行、银监会制定的融资政策、财政部制定的税费减免政策、工信部制定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意见、住建部制定的促进民间资本进入市政领域的相关规定等。
但有专家仍然担心, “20条”是否会重蹈2004年“非公36条”无法落地的覆辙?
“2006年国资委提出七大行业将由国有经济控制,“既得利益格局早已形成了,要打破,非要有强大的动力不可。”中国民(私)营协会会长保育钧表示。
也有学者持谨慎乐观的看法。
“2004年时宏观调控目标是抑制经济和投资过热,旨在激励民间投资的非公36条自然难以落实。”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张汉亚说,“而目前经济形势和当年完全不同,激活民资是保增长的可持续性举措,可能动力会大些。”(记者 闻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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