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0日召开的天津市村镇银行工作现场推动会获悉,本市坚持村镇银行本土化、民营化和专业化发展思路,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截至目前,本市已设立7家“草根银行”(村镇银行),全市村镇银行设立改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目前,中国银监会已同意在本市有农业区县设立13家村镇银行。其中,东丽、西青、津南、北辰、蓟县、静海、武清等涉农区县的7家村镇银行设立完成;宝坻、宁河、塘沽、汉沽、大港等区县以及在津南区设立的第二家村镇银行等6家村镇银行的主发起机构已全部落实,力争今年全部设立完成,实现村镇银行在涉农区县全覆盖。
截至2012年末,天津市设立的6家村镇银行围绕市场定位,扎根所在区县,不断创新产品服务,积极为当地居民和企业服务,为农户和小企业贷款超过70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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