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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述
随着 2000 年 1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正式施行,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定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在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本公司可就上述各种招投标活动提供保函支持。
* 服务对象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
* 担保范围
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在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投标及其它应招标方要求需提供担保的投标;
* 保函种类
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及应招标方要求需提供的特殊保函。
* 申请程序:
1、申请项目经本公司初步选定后,由申请企业提交以下文件,所有提交文件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 委托担保申请书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 贷款卡电脑查询结果复印件
- 注册验资报告复印件
- 公司章程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 具体经办人员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 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主管财务人员)简历
-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投标并申请担保的决议
- 当期财务报表和近两年经会计事务所验证的财务报表
- 财务报表编报说明
- 企业资质证书及获奖证书等
- 招标方出具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议标书
- 落实反担保措施文件
- 与申请担保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
2、本公司经评审,做出是否同意担保的决定
3、同意担保的项目,在交纳保证金和办理签订有关合同手续后,由本公司出具相应保函
保证金
申请担保企业在本公司做出担保决定后、保函出具前,应向本公司交纳保证金,交纳比例根据保函金额、企业资质、担保期限,由双方进行协商,一般为保函金额的 10--30% 。保证金在本公司存储期间,本公司将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本公司解除担保责任后,将保证金本息全额退回;若申请企业就保函条款违约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保证金本息用于抵补损失,不足部分本公司将继续向债务人(或反担保人)追偿。
收费标准
按照担保费率与担保金额的乘积计算收取担保费。
代位求偿
本公司代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地位,向债务人(或反担保人)追偿本公司所垫付的款项和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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